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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国家药监局:延伸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册证有用期6个月
2024-09-01 新闻中心

  国家药监局网站12月8日音讯,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延伸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册证有用期的公告》,具体的细节内容如下。

  依据疫情防控作业需要,为支撑新冠疫情防控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供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获准注册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其注册证有用期在原有用期基础上延伸6个月。

  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册人要仔细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职责,继续加强产品上市后研讨,并在注册证有用期期届满前完结附条件同意要求的相关作业,及时提出连续注册请求。

  三、各省级药监管理局要实在加强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的上市后监管,强化监督查看和监督抽检,监督注册人严厉依照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技能方面的要求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