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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英利汽车(601279):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做担保


时间: 2025-03-29 13:48:22 |   作者: 模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1、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英利”)

  4、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德天津”) 5、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德长春”) 6、上海鸿汉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汉”)

  1、本次为天津英利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天津英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2、本次为成都英利担保金额为6,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成都英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3、本次为佛山英利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佛山英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4、本次为林德天津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林德天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5、本次为林德长春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林德长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6、本次为上海鸿汉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鸿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7、本次为青岛英利担保金额为4,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青岛英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8、本次为长春鸿汉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长春鸿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上海鸿汉2024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0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做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1、为子公司即被担保人天津英利向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2、为子公司即被担保人成都英利向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

  3、为子公司即被担保人成都英利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4、为子公司即被担保人佛山英利向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5、为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人林德天津向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6、为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人林德长春向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8、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青岛英利向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

  9、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长春鸿汉向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1: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股东Linde+Wiemann SE&Co. KG(简称:林德维曼)属于境外股东,境内银行不承认该境外公司的担保效力,因此同意部分股东不同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批准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90亿元的担保。详细的细节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做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计划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做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做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66B,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13万元,注册地址为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康道21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津英利主要是做:模具、汽车零部件制造、设计及有关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以上营业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3W,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42万元,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四路268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英利主要是做: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夹具、检具的设计与制造;汽车用钣金与铝合金冲压件、滚压件及焊接件、注塑模压塑料件的设计与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3、佛山英利成立于2012年4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J,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00万元,注册地址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华南五金产业基地东阳三路15号之一,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佛山英利主要是做: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冲压产品、焊接产品、注塑成型品、热压成型产品;表面处理加工;模具、检具、夹具的设计与制造;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佛山英利资产总额59,331.28万元,负债总金额49,082.51万元,净利润28.63万元。

  53U,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万元,注册地址为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康道34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林德天津主要是做: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加工、组装及有关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电泳及其它金属表面处理(喷涂、电镀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林德天津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林德天津54.00%的股权,林德维曼持有林德天津46.00%的股权。

  5、林德长春成立于2012年9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21,注册资本250万欧元,注册地址为吉林省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经合大街888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林德长春主要是做:汽车零部件冲压件生产、组装、销售并提供与自产产品安装、试运行和质保相关的辅助性服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经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林德长春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林德长春54.00%的股权,林德维曼持有林德长春46.00%的股权。

  91310000MABX42YP5W,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海路918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鸿汉主要是做: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上海鸿汉资产总额9,902.23万元,负债总金额9,306.62万元,净资产595.61万元,资产负债率93.99%,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626.54万元,净利润-66.54万元。

  91370282MA3C9KCG4C,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476万元,注册地址为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大众一路以北营流路以西,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青岛英利主要是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汽车用钣金与铝合金冲压件、滚压件及焊接件、注塑成型件、热压成型件的设计与制造;冲压模具、夹具、检具的设计与制造;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1220100MAC1Y7U21P,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100万元,注册地址为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华园路1066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春鸿汉主要是做: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作的产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上述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以内,不存在与《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稳 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2024年度预计的范围以内,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2.80亿元(含本次),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6.71%。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50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6.25%。